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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零售的六个风口与九大升级方向

作者:佚名 来源:医药网 更新于:2017-12-15 阅读:

6.剥离门诊药房试点。国办1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已经明确:“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医院取消门诊药房的改革,符合医药分开的方向,但必须彻底切断医院和所剥离药房的机制联系,要防止名义上剥离、实际上托管的假医药分开。

市场篇:六大创新性探索

1.大健康理念深入人心。人们对药店的需求不再仅仅是购药,早已扩展到了健康咨询、小病自治、保健养生、器械及化妆品购买。由于药店的行业形象较好,可信任度较高,而到医院流程太繁琐,所以,除了大病、重病外,群众更愿意到药店来解决简单的问题。

2.电子商务逐步推开。整个商品零售业逐渐形成纯实体(传统)商业、纯电子商业和线上线下结合的商业(新零售)三足鼎立、各具优势的局面。其中,新零售是一个爆发点,药品零售业也不例外,传统的药店如何适应?是一个新的课题。

3.连锁率加快提高。十多年来,我国的药店总数、单体店总数和连锁企业、连锁门店都在增加,药品零售连锁率一直在缓慢提升。而2014年起出现了新的变化:总店数基本不变,单体店数下降,门店数上升,药品零售连锁率快速提升。2016年末,连锁率已达49.37%,接近“十三五”规划50%的要求,最大连锁企业的门店数已达4085家。个中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竞争中的规模效应显现、基层医疗机构药房的挤压、药品连锁企业经营理念的改变、国家政策的倾斜、医保定点的选择要求等。

4.集团化加快形成。2016年末,全国药品零售百强企业拥有的门店数已达54391家,占全国药店总数的12.2%;销售总额达1070亿元,占零售市场总额的34.07%,占比上升5.27个百分点,入百强门槛已从上年的1.1亿提升到1.4亿。同时,药品批发企业进入零售领域、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兼并联合扩大规模等集团化改革也不断推出。预计今后药品零售业的集中度提升仍会继续。

5.联采分销有新进展。前些年药品零售企业推出了“联采分销”的合作经营模式,在保持单体药店分销优势的前提下,形成联采的规模优势,但由于多方原因,效果不很理想。2017年,联采分销进行了改革。改革的方向是:协会化,提供联采团购服务平台;实体化,组建公司直接订单药品生产企业;网络化,建立成员之间的实时紧密联系,将“互联网+”融入医药营销、团购模式;扩大合作,探讨药联体和医联体的协同配套。远期目标则是健康管理、医养结合,期望这些改革能够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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