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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22年甘肃省委一号文件公布,安排部署39项重点工作

作者: 来源: 更新于:2022-4-30 阅读:


(三十五)着力促进乡村人才振兴。完善乡村人才振兴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开展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工程,推动乡村人才规模不断扩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启动“神农英才”计划,加快培养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分类实施乡村技能人才、电商人才培训计划,落实“万名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训计划。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对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对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健全完善耕读教育体系。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支持办好涉农高等院校和职业教育。培养乡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专业人才和乡土人才。落实城市人才下乡服务乡村振兴的激励政策。


(三十六)抓好农村改革重点任务落实。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最大限度盘活农村闲置资源资产,探索发展“村级+企业”合作模式。加快落实保障和规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政策。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动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管理制度。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落实新阶段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


八、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三十七)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制定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省级各部门推动乡村振兴责任,强化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做好中央对省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各项工作,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健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机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强化考核激励约束,对考核排名靠前的给予通报奖励,对考核排名靠后、履职不力的进行约谈。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借鉴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开展《甘肃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总结评估。加强集中换届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分管“三农”工作的领导干部和“三农”系统干部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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