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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与地方医保谈判博弈中接轨

作者:佚名 来源:医药网 更新于:2017-8-4 阅读:

近日,人社部正式对外发布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结果,厄洛替尼、曲妥珠单抗、利妥昔单抗等10余种肿瘤靶向药入围。加上去年卫计委谈判成功进入23个省份医保支付范围的埃克替尼、吉非替尼,肿瘤靶向药的可及性大大提高。

在中国临床肿瘤学会理事长吴一龙看来,此次医保谈判可谓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一旦我们总结出通过谈判把靶向药纳入医保的成功经验,以后不管是第二代、第三代,甚至是第十代的药物,都可以采取这种模式,政府和企业就上市后的药物进行谈判,将价格压到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不过,此次国家谈判签约的部分品种,尤其是肿瘤靶向药早前已通过地方谈判形式纳入不少省市基本医保或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眼下各地省级医保目录调整在即,如何协调国家谈判与地方谈判间的标准,新进国家谈判品种与已列入省级目录品种间的关系面临着博弈。

肿瘤靶向药“首当其冲”

此前曾有多家媒体报道,很多癌症患者因无法负担肿瘤药的高昂费用而选择代购印度等国家生产的相关药品。吴一龙告诉记者,初步调查显示,其所在的广东省人民医院代购国外药品的患者比例达到20%~30%,但这些药品质量参差不齐,由此造成的副作用后果非常严重。“随着肿瘤靶向药价格下降、纳入医保,这种现象也将得到遏制。”

目前,第一代EGFR-TKI靶向治疗药已通过不同形式的报销渠道进入各地医保支付范围,据记者粗略估算,患者自付的治疗费用平均降至2300元/月至5500元/月(仅以基本医保计算),已在普通老百姓可负担的价格范围内。

“过去肺癌患者的生存期仅为10个月,而靶向治疗的问世使肺癌患者中位生存期达到39~40个月,这种巨大的改变背后还伴随着患者生存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吴一龙表示,靶向药物治疗与当下临床医学的精髓相契合,即在保证患者生命延长的同时不损害其生活质量。

值得关注的是,靶向治疗的另一大优势还在于其明确的疗效为药物经济学评价提供了基础。例如针对EGFR突变的第一代肺癌分子靶向药普遍在用药10~12个月后产生耐药现象,随着时间的推移,适合用药的病人数量将变得越来越少,有多少人可以活着长期用药、医保相应能够负担多少新发病患者,都可以通过汇总临床、市场等各方面的数据推算出来。

吴一龙指出,即使是面对向来以准入门槛严苛著称的英国国家卫生与临床优化研究所(NICE),绝大多数肿瘤靶向治疗药物也都通过了缜密的成本效益计算而获得批准。

因此,在国内肿瘤患者药费负担过重的矛盾日益突出的背景下,无论从地方还是国家层面出发,以治疗指证确切、风险可控的肿瘤靶向药试水谈判降价联动医保支付,也有利于积累管理经验,为日后扩大品种范围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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